I. 引言
在国际贸易领域,提到 UAE company formation 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时,人们首先想到的通常是现代化摩天楼、活跃的贸易规模,以及“零税负”的承诺。
这种“避税天堂”的声誉成功吸引了全球企业家,尤其使迪拜成为阿联酋公司设立的首选目的地。然而,面对当今不断变化的经济格局,有必要重新评估这一理论上的理想情形是否仍然完整存在。
2023年新引入的9%阿联酋企业税,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格局。一个关键问题随之出现:阿联酋的“免税”时代是否已经结束?对于规划不当者而言,答案可能是肯定的。0%的企业税率仍然存在,但已不再自动适用,而是取决于一整套复杂的新规则。
II. 阿联酋公司设立与企业税:本土公司和自由区公司
随着2023年生效的新版企业税法,社会上广泛存在的“阿联酋没有企业税”这一认知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与过去相比,现行税制结构更加复杂。在这一新结构下,选择本土公司还是自由区公司所产生的税务影响、增值税(VAT)的适用情况,以及企业税纳税义务的范围等关键细节,均成为投资决策中的突出问题。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考察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可采用的主要公司类型。外国投资者过去通常会接触自由区公司、本土公司及国际商业公司(IBC)等结构,但IBC结构在实际经营中的普遍性已大幅下降。因此,对潜在投资者而言,当前的核心决策主要集中在自由区公司与本土公司之间的战略选择。
2.1 本土公司与自由区公司的主要差异:阿联酋公司设立的战略比较
在阿联酋建立业务存在时,本土公司与自由区公司的结构选择具有明显且根本的差异。在规划阿联酋公司设立时,这些差异可能具有决定性意义。
本土公司是直接在经济发展部(DED)登记的标准公司结构,可以全面进入阿联酋“本地”市场。该结构最大的优势,是可直接与阿联酋境内任何客户(个人或公司)开展业务、参与政府招标,并可在阿联酋任何地点设立实体存在,例如商场店铺或街边办公室。从税务角度看,本土公司适用9%企业税,但仅就其年度净利润中超过375.000阿联酋迪拉姆的部分纳税。低于该门槛的利润完全免税。
相比之下,自由区公司设立于40多个指定特别经济区之一,例如IFZA、JAFZA或DIFC,这些区域旨在促进国际贸易。其根本区别在于市场准入:自由区公司通常不得直接与阿联酋本土市场交易,例如直接向本地消费者销售。其活动通常限于所在自由区或国际市场。如需进入本土市场,一般必须聘用当地分销商或代理人。
2.2 “合格自由区人士”(QFZP)资格
取得“合格自由区人士”(QFZP)资格,是自由区公司适用0%企业税率的主要机制。但是,该资格并非自动取得,而是取决于是否满足若干严格条件。
相应地,公司必须在自由区内开展其主要创收活动,并拥有与该等活动规模相适应的充足资产、合格人员及经营支出;同时,所取得的收入必须属于“合格收入”。在自由区经营的公司还必须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制财务报表。除上述条件外,如果公司从“非合格”活动取得任何收入,该收入不得超过其总收入的5%。
2.3 企业税税率:0%与9%的框架
根据企业税法,企业税按应税公司的应税收入适用九个百分点(9%)税率征收。但是,收入中的前375.000阿联酋迪拉姆部分免税。
如果相关纳税人为合格自由区人士(QFZP),其合格收入将免征企业税。非合格收入仍将按九个百分点(9%)税率纳税,但其他豁免或扣除规则如适用则另当别论。
III. 适用0%企业税率:合格活动与排除活动
尽管存在上述限制,自由区公司在企业税方面仍然具有重要优势。事实上,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自由区公司的收入可以免征企业税。
如上所述,在自由区设立的公司如取得“合格收入”,即可享受0%企业税优势。公司收入被认定为合格收入所需满足的条件,列明于阿联酋内阁第55/2023号决定。
根据内阁第55/2023号决定,“合格收入”包括下列收入类别:
- 在合格活动范围内与自由区以外公司交易所产生的收入(但该收入不得属于排除在免税范围之外的收入)
- 与其他自由区公司交易产生的收入(前提是其不属于“排除收入”)
3.1 “合格活动”的定义
内阁第139/2023号决定规定了可适用0%税率的活动,包括:
- 货物或材料制造
- 货物或材料加工
- 持有股份及其他证券
- 船舶的拥有、管理及运营
- 再保险服务(由主管机关监管)
- 基金管理服务(受监管)
- 财富和投资管理服务(受监管)
- 向关联方提供总部服务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管理和融资服务
- 航空器融资和租赁(包括发动机及零部件)
- 在指定区域内或从指定区域分销货物或材料
- 物流服务
- 与上述活动相关的辅助活动。
关键在于,与本土或海外实体交易产生的收入,只有在来源于上述特定活动之一时,才可适用0%税率。相比之下,与其他自由区公司交易产生的收入,即使相关活动不在该清单内,也往往可以适用0%税率(前提是其不属于“排除”活动)。
该决定还规定,如自由区公司在阿联酋本土设立“常设机构”(PE),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收入将按9%纳税。
3.2 不适用0%企业税的“排除活动”
法律明确划出了若干“排除活动”。即便由自由区实体实施,这些活动也不符合0%企业税豁免条件,并将产生9%企业税纳税义务:
- 与自然人交易产生的收入(特定合格活动如财富管理适用例外)。
- 银行业务
- 保险业务(再保险除外)
- 金融和租赁业务
- 房地产交易收入(自由区内商业地产除外)
- 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利用所得
- 与上述活动相关的任何辅助活动。
这一框架凸显了精准规划的重要性。若要受益于0%企业税制度,公司拟开展的活动必须在设立之前即被清晰界定,并与合格标准完全匹配。
IV. 应对增值税(VAT)
除企业税外,在阿联酋经营的任何实体还必须处理增值税(VAT)问题。增值税于2018年1月1日引入,标准税率为5%,其适用原则与企业税不同。因此,任何阿联酋公司设立投资决策也应考虑潜在的增值税适用问题。
企业成为增值税纳税人(应税人士)的义务,与特定营业额门槛相关。如果企业应税供应和进口的总价值超过375.000阿联酋迪拉姆的强制登记门槛,则必须进行增值税登记。此外,还存在自愿登记选择。如果企业应税供应和进口低于强制门槛但超过187,500阿联酋迪拉姆的自愿登记门槛,则可以自愿登记。该自愿登记机会专为新设立(初创)企业设计,即便其尚未产生营业额,只要费用超过该门槛,也可进入增值税体系。
增值税的基本逻辑建立在抵扣机制之上。如果企业向客户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高于其向供应商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则企业有义务向政府缴纳差额。反之,即已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高于已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时,企业有权向政府申请退还超额部分。
房地产领域的增值税适用,会因物业性质不同而有显著差异。商业物业的出售或租赁适用5%的标准增值税率。另一方面,住宅物业通常免征增值税。然而,为使房地产行业经营者能够收回住宅建设成本中的增值税,新建住宅物业在竣工后三年内的首次销售适用“零税率”(0%)增值税。
此外,阿联酋也对若干销售和交易适用增值税豁免。法律将这一有利税制适用于特定具有经济和社会重要性的领域。其中最突出的项目,是向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区域以外出口货物和服务。作为支持出口的另一项安排,国际运输及相关供应服务也适用零税率。运输工具和投资工具同样属于该类别;特定海运、空运和陆运交通工具(如航空器和船舶)的供应,以及纯度为99%的黄金、白银等投资级贵金属的供应,均适用0%增值税。
以社会利益为优先的领域构成该清单的基础。如前所述,新建住宅物业在竣工后三年内的首次销售适用零税率。此外,基础教育和医疗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直接相关的货物和服务供应)也通过适用0%增值税获得支持。
V. 战略评估:作出正确选择
在阿联酋设立公司的决定具有重大的长期影响,投资者选择何种结构,将成为决定税务负担的最关键因素。
对于任何阿联酋公司设立决策而言,目标市场是首要决定因素。如果商业模式面向终端消费者(B2C)或阿联酋本土的其他公司,本土公司往往是必要选择。这意味着超过375.000阿联酋迪拉姆的利润需承担9%企业税。
相反,如果模式侧重国际客户(阿联酋境外)或与其他自由区实体进行B2B交易,自由区结构则为税务优化提供了清晰路径。
但是,自由区0%企业税率并非自动权利。它严格取决于企业运营是否符合“合格活动”标准,并避免落入“排除活动”清单。即使身处自由区,若判断错误,也可能产生9%的税务负担。
最后,增值税义务独立适用。375.000阿联酋迪拉姆的登记门槛以总应税营业额(而非利润)为基础,并适用于本土公司和自由区公司。即使全部收入均适用零税率(例如100%出口),只要超过营业额门槛,仍必须登记。
VI. 阿联酋为何仍是领先商业枢纽
尽管引入了新的企业税,阿联酋的战略优势仍然非常突出。新制度在保留强有力激励措施的同时,也提供了清晰度和国际合规性:
0%预提税:阿联酋不对向您在土耳其的母公司或作为个人股东的您分配的股息征收任何预提税。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A):土耳其与阿联酋之间的DTAA防止已在阿联酋纳税的收入在土耳其再次被征税,提供了稳健的法律框架。
无个人所得税:这仍然是阿联酋吸引力的基石。个人取得的薪资或股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驾驭自由区规则、企业税法律和增值税要求之间的复杂互动,需要细致的风险分析和战略规划。建立安全且税务高效结构的复杂性,使专业法律和税务咨询不仅值得推荐,而且对成功而言至关重要。
注:本译文仅为便利阅读而提供,可能与原文存在细微差异。